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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可能是缘份,也有可能是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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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8 11:59:15|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来自 重庆

2015年7月10日随感一篇:

上午在渝北法院开完庭后,去权属中心查了一个被告的财产情况(抵押又被查封),然后又去了另外一个案子的被执行人家里了解情况(其实是取证)。

在被执行人家里见到了被执行人的前妻和她的现任丈夫,明显感受到他们浓厚的警觉性,我估计他们是被其他案子的执行法官找过不止一两次了。她聊起被执行人,情绪激动,看来是恨透了:被执行人连子女的抚养费都不给,还让她代背了外债,然后聊起了被执行人的风流往事。。。临了来了一句:被律师找的倒是第一次。

都说红颜祸水(孙律师并不赞同这观点),被执行人把一个个红颜祸害了,不得不说这为人处事真是极品。

写这个随感是想提醒下还在拖沓对待名存实亡婚姻的当事人,如果不打算过了,还是及早起诉离婚,省得代冤家背负共同债务,不仅耽误自己的青春,还要承受经济损失的风险。

对婚姻中的人来说,走到一起不容易,要好好珍惜;但是这个世界没有谁必须要跟谁在一起的理由,确实没办法好好过了,就抓紧离了吧。


发表于 2015-7-18 12:00:00|来自: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来自 Invalid
鼎力支持!!
发表于 2015-7-21 11:51:00|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来自 Invalid
占坑编辑ing
发表于 2015-7-21 11:59:13|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来自 Invalid
楼猪V5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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