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民事纠纷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定案,这就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两审终审制度。本文中,孙潭律师为你介绍下二审民事判决书的基本结构。想了解一审民事判决书结构的朋友请搜索《律师教你看法律文书(一):一审民事判决书》。 (图一) 一、判决书头部 该部分体现了法律文书的制作主体和文书性质、编号。见“图一”头部,该判决书是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编号(2013)渝高法民终字第XX号是该案的唯一识别码(案号),案号中“民终字”说明该案属于二审终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 该部分体现的是二审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以及其在一审中的身份,诉讼代理人的身份等情况。见“图一”当事人,该案的当事人是两家公司,均列明了法定代表人信息。其中的上诉人在一审中的身份是被告。该案上诉人的代理人有两类,分别是律师代理、公民代理(该公司员工)。 三、庭审程序说明 该部分用于说明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类型,一审审理结果,二审启动原因,二审审判组织情况、审判程序情况、诉讼参加人到庭情况等。 见“图一”中庭审程序说明,该部分说明了该案是买卖合同纠纷,经一审法院即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上诉人对判决不服,启动了二审程序,二审法院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组成了合议庭进行审理。 四、庭审过程:对一审情况的介绍 该部分记载的内容一般分为4部分: 1、“XX向一审法院起诉称”部分,列明一审原告陈述的事实及诉讼请求; 2、“XX在一审法院答辩称”部分,列明一审被告答辩时的事实主张、反驳及答辩意见; 3、“一审法院审理查明”部分,列明一审法院经过法庭审理后予以主张的事实及事实成立的证据材料情况; 4、“一审法院认为”部分,列明一审法院法律适用情况及判决主文; 有些法院在内容上进行合并描述后体现为2部分:以上第3、第4部分。 五、庭审过程:二审启动情况的描述 该部分主要用于说明一审当事人哪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而提起上诉及上诉的请求内容(比如,一审事实不清、法律适用错误请求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等) 六、查明事实 该部分用于描述二审庭审查明的事实,如果上诉人及被上诉人均无新证据,一般描述为“经审理查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与本院查明的事实无异,本院予以确认。上述事实,有双方当事人庭审笔录在案佐证。” (图二) 七、二审法院意见 该部分用于阐述二审法院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基于法律关系分析法(或者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展开的对本案法律适用的意见,在结尾部分直接体现出对上诉人上述请求的支持或者不支持。见“图二”二审法院意见,该结尾部分维持一审判决。 八、判决结果 该部分属于二审判决书主文。直接体现了二审判决的内容。见“图二”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是二审法院通过二审庭审程序后作出的判决内容,“二审案件受理费XX元,由XX公司负担”是对上诉案件受理费承担的分配。 九、法院告知 该部分用于告知当事人诉权。在民事诉讼中,我国采用两审终审制,所以“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说明当事人没有再次上诉的权利,当事人该部分诉权已经穷尽。见“图二”法院告知。 十、结尾 该部分用于载明审理本案的审判组织情况及书记员,判决时间等内容。见“图二”结尾,该合议庭由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组成(请注意:二审是没有人民陪审员的)。 (图三) 十一、封面 不是每一个判决书都有封面。“图三”中是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封面,“图一”就是图三案件上诉后重庆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的第一页(没有封面)。 题外话:不知阅读本文的读者中有没有图像处理方面的计算机高手。由于判决书正反面字迹较为浓厚,扫描正面时经常把背面的字迹一并扫描进图片里。不知道有没有那么一款扫描软件能够基于字迹的清晰程度进行选择性扫描,只要内容清晰的正面,而不把背面的字迹一并扫描进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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