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县3520名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享受了由政府补贴60元/人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是全县5382名贫困残疾人享受了城镇和农村低保。
三是全年各类节日期间均走访慰问低保残疾人,累计发送慰问品和慰问金折合人民币达150余万元。
四是对100余名重病残疾人实施了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全年累计救助金额达20余万元。
五是对农村重度贫困残疾人发放临时救助金约50余万元。
六是对全县710名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享受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七是残疾人参加新农合率达到了100%,实现了病有所医、医有所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