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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3 15:59:21|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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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有关政策,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招录聘用。
二、招聘数量
本次招录聘用制司法警察6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家庭户口所在地在铜梁、合川、大足、璧山、潼南区县,大专以上(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复员、退伍军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与司法警察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并符合体检的有关规定;
5、符合其他司法警察任职条件;
6、具有文娱、体育特长以及其他特长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制司法警察:
(1)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公安机关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少年管教等处理;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者;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5)其他不宜在司法警察岗位上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2009 年9月21日起至2009年9月25日止,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2、报名地点:重庆市铜梁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2345659400 02345659498
联系人: 赖 萍 张登武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出示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另附个人简历1份。招考单位现场对招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经现场资格审查(学历、年龄、户籍等)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填写《重庆市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聘用制法警报名登记表》,缴纳报名考试费用每人100元,同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报名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5、笔试前一天,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重庆市铜梁县人民法院政治处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及要求电话通知。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领取,被委托人除提供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考务费收据外,还须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的证件之一。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有关司法警务、法律常识等基础知识。不指定专用复习参考用书。
法警专业知识复习参考范围: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⑤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规则;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⑦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看管规则;⑨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
笔试由飞驶特公司组织实施,时间、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男前15名、女前3名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测试项目满分100分,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男子组项目标准
①1000米跑≤4ˊ05〞 60分;≤3ˊ55〞 80分; ≤3ˊ45〞100分。
②立定跳远 ≥2.2米 60分;≥2.3米 80分;≥2.4米 100分。
③引体向上≥10个 60分;≥15个 80分;≥20个 100分。
女子组项目标准
①800米跑≤4ˊ00〞 60分;≤3ˊ50〞 80分; ≤3ˊ40〞100分。
②立定跳远 ≥1.5米 60分;≥1.6米 80分;≥1.7米 100分。
③仰卧起坐≥23个/分 60分;≥33个/分 80分;≥43个/分 100分。
体能测试由飞驶特公司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男性前10名、女性前2名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重点考核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面试由重庆市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招录聘用制司法警察面试考官小组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笔试成绩×60%与面试成绩×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男前5名、女前1名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执行,体检地点由飞驶特公司确定,相关费用由参检者负担,原则上不复查。
体检合格者,列为政审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
政审由铜梁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技能特长、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因政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政审。
(六)录用及用工形式
考核和政审合格人员,与重庆市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即为录用;由公司派遣到我院担任聘用制司法警察,合同期限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间经培训不能胜任司法警察工作的,解除合同。
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聘。合同2年1签。年满40周岁不再续聘。
五、待遇
试用期间发给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600元。
聘用期间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工作期间为每人购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险种,费用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承担。
每月进行业务考核,考核称职者发给一定考核工资。考核为“不称职”者,不发考核工资,连续两次考核不称职或有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情况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招聘纪律
1、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和相关纪律,违者取消参选资格,不按时应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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