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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0 08:53:48|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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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成立以县长任组长的倒房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街道)与灾民签订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目标责任书,所有倒房重建工作务必在2010年春节前完工。二是明确倒损民房恢复重建补助标准。分散建房户每户补助7000元;集中重建户每户补助10000元。集中重建点基础设施补助按8户以上的每个点补助10万元,5-7户的每个点补助5万元。对按照“巴渝新居”通用图集进行改建的,每户还可享受5000元补助。三是按照“有抗灾能力、造价适中、适宜居住”原则科学选址、合理规划重建住房。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选址进行地质勘测评估,集中建房点与减灾安居工程建设相结合。四是将把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工作作为今年救灾救济重点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考核。
“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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