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21时许,铜梁区公安局南城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举报,称在铜梁区南城街道飞龙路一厂区门口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接到举报后,民警迅速行动,立即赶往现场开展核查,发现大量燃放过的烟花爆竹外壳和纸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已经离开。经走访调查,民警明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系附近工厂员工向某某。当天,向某某的舅舅张某过60岁生日,向某某为营造热闹氛围,从禁放区外的烟花爆竹经销商杨某处购买了烟花16件,经销商杨某违规将该16件烟花运送到该厂区门口,供向某某全部燃放完毕。该区域属于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民警随即依法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向某某传唤至南城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讯问,向某某对其在禁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向某某处以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将向禁放区内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经销商杨某移交具有管理权限的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并对二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其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
来源:平安铜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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