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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企联合筑牢“三电”设施安全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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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0 10:56:11|来自:重庆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来自 重庆
“报告,2名男子翻越门闸,窜入园区4号楼,目前正在泼洒不明液体。”收到门卫对讲机报告,中国联通重庆分公司北部枢纽中心副总指挥立即安排防暴组拦截、警戒组报警。
17日上午,一场应急防暴应急演练正在进行,防暴队员立即赶到将2名“歹徒”团团围住,手持钢叉、盾牌、长棍与其对峙,并趁其不备打落利刃将其控制,迅速夺走汽油瓶并用防爆毯包裹。待民警赶到,将两名“歹徒”转运离开。
本场演练旨在加强警企联合处置电信单位遭遇暴恐案(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演练结束后,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内保支队民警做“三电”设施保护工作专题培训。
“三电”设施指的是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 每年5月是全国“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月,5月17日是“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日”。
为营造全社会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浓厚氛围,17日当天,大足、潼南、奉节等区县公安机关联合国网重庆电力、中国广电、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单位,纷纷走上街头向市民宣传保护“三电”的重要性。
重庆市“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以“防暴恐、打盗窃、建机制、保平安”为主导,切实做好“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确保了全市“三电”设施的安全运行。今年一季度,全市联合检查电力电信广播电视企业单位382次,发现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3处,共破获“三电”刑事案件22起,打掉犯罪团伙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1人,查处涉及“三电”治安案件3件,治安处罚3人。
破坏“三电”设施,不但影响群众日常生活秩序,还将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依据《刑法》相关规定,破坏“三电”设施的行为涉嫌盗窃罪 、破坏电力设备罪 以及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等多项罪名,破坏电力设备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警方提醒,保护“三电”设施安全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请广大群众积极举报“三电”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坚决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重庆公安治安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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