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夏天来临 气温逐渐升高 你的工资卡里 或将多一笔钱! 那就是高温天气津贴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2023年7月发布的《关于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指导用人单位严格落实高温津贴发放规定,及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发放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且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或各类有价证券代替。引导用人单位综合考虑高温天气作业等特殊劳动消耗因素,在工资分配中向一线、艰苦室外岗位劳动者倾斜。引导平台企业对高温天气下接单的室外工作劳动者给予适当补贴,并可采取延长配送时间等措施。 高温津贴发放办法 劳动者的高温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期限足额支付;没有约定的,每月支付一次,于次月与劳动者工资一并支付。发放高温津贴应当做好发放记录。 单位不发高温津贴怎么办? 《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第53条规定“用人单位不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规定或者不支付高温津贴,未向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或者未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定期检查身体的,由安全生产监督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因高温停止作业,扣工资?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新闻多一点 高温天气是指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通过当地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布的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的天气。 日最高气温达到 35℃以上、37℃以下为一般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 37℃以上、40℃以下为中度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 40℃以上为强度高温天气。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来源 华龙网综合人民日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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