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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2 09:33:37|来自:广东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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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级鉴定机构能力评价标准(缺少人员可私)
(一)全机构全职在岗人员总数不少于25人,
(二)专职鉴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建筑结构人员应不少于6人,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1人);
(三)鉴定机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类土建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结构工程师,具备5年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或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熟悉房屋安全鉴定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
(四)鉴定人员须经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或省检测鉴定协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由其颁发的《房屋安全鉴定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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