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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4 17:28:47|来自: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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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2022—2023学年全国计划选派18292名教师到三区支教,重庆选派计划为345名,其中,初中191名,小学147名,幼儿园7名。
《通知》明确,受援范围主要是脱贫地区(原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各地确定的其他深度贫困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困难团场),重点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原“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2022-2023学年全国计划选派18292名教师,其中初中计划选派6801名,小学计划选派11080名,幼儿园计划选派411名。
《通知》要求,原则上选派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骨干教师,幼儿园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学校管理人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选派教师普通话水平需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学。支教以全日制工作形式为受援地提供服务,时间为1年,鼓励延长支教时间或留任工作。按照学年开展选派工作。
鼓励以“组团式”形式选派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专任教师主要承担学科教学和班级管理任务,组织教研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教学指导;同时,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与当地教师形成教学团队,带动受援学校整体提升学校教学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教育管理人员主要从事学校管理工作,推动受援学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选派教师主要由各省(区、市)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调配,调动省会城市、中心城市、非受援县的优质教师资源支持省内受援县。
选派到“三区”的支教教师,支教期间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支教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以及购买意外保险等补助。其支教经历视同城镇教师到农村教育工作经历,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在工资、职务(职称)晋升、计算基层工作经历等方面,按现有倾斜政策执行。
受援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选派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共同分担。选派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选派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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