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记者从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该局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2021年4月中旬开始到12月底,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风险压力大的突出问题,聚焦民生领域9类重点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办一批群众身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
此次行动聚焦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贴近群众生活的重点服务行业,以及农村与城乡结合部市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多发、火车站、汽车站、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以下违法行为:
销售药残超标的畜产品和水产品及未经检验检疫或检出“瘦肉精”的肉类。主要包括:以食用农产品为重点,严厉查处农兽药残留超标、未按规定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的违规行为;以畜、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为重点,严厉查处检出“瘦肉精”“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的违法行为;以冷链食品为重点,严厉查处生产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的违法行为。
宣称减肥和降糖降压降脂等功能的食品中添加药品。主要以宣称减肥、降糖降脂降压等功能的食品(包括保健食品)为重点,严厉查处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药品的违法行为。
生产销售“偷工减料”劣质钢筋、线缆。重点查处钢筋、线缆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及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未依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等违法行为。
生产销售劣质儿童玩具。重点查处生产企业是否生产未获得CCC认证的产品,并出厂、销售;是否正确使用CCC标志,如产品未获证但加施了CCC标志等、出厂的获证产品未加施CCC标志等;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采用欺骗或造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认证,假冒或伪造CCC认证证书或标志和生产劣质儿童玩具等违法行为。经营企业或个体商户销售的产品是否属于CCC目录内产品并获证;认证证书的状态是否有效,自认证证书被注销、撤销之日起或者在认证证书暂停期间,是否继续销售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产品实际铭牌或标示上所列制造商、生产厂、型号规格等信息,是否与提供的认证证书相一致;是否存在伪造、变造、冒用、买卖和转让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销售劣质儿童玩具等违法行为。
中介机构“乱收费”。重点查处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将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的费用,转嫁给申请人承担,利用电子政务平台违规收费,将应当由行政机关承担的运营维护费等转嫁企业承担,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违规开展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和强制赞助捐赠、订购刊物乱收费等违法行为。
翻新“黑气瓶”。重点查处翻新(改造)“螺丝瓶”、工业气瓶,充装、销售和使用超期未检气瓶,储存、销售“未去功能化”报废气瓶等行为。
农村市场“山寨”酒水饮料、节令食品。重点查处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以及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行为;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行为。
“神医”“神药”等虚假广告。重点查处假扮医生、专家、教授,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营销医疗、药品、保健品等“神医”广告,以及捏造事实、混淆概念、制造噱头、夸大效果以及保健食品宣传、疾病治疗功效等各类“神药”广告。
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校外培训机构无照和未按核准登记事项从事经营活动,培训合同违法违规,培训收费违法违规,虚假宣传和发布违法广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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