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租房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如果您和配偶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 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用于支付房租 具体怎么办理? 一起来看 ↓↓↓
办理条件
1、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房租支出。
2、租赁商品住房的,按照下列额度提取:
租赁商品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提取限额,提取限额为:
●中心城区范围内缴存职工每人最高提取额度为1200元/月(14400元/年)、夫妻双方为2400元/月(28800元/年);
●中心城区外其他区县缴存职工每人最高提取额度为900元/月(10800元/年)、夫妻双方为1800元/月(21600元/年)。
需提交的资料
须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
职工租赁商品住房的已婚职工 可通过临柜或在线方式办理 单身职工可临柜办理提取 职工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 可临柜办理提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提醒广大市民 远离非法中介 诚信办理、合规使用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