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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5 11:00:33|来自: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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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女子谷女士(此前化名吴女士)取快递时遭偷拍并被造谣“出轨快递小哥”,当事人向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获受理。
12月14日17时25分,谷女士表示,针对她提起的刑事自诉,余杭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我现在先去法院”。
18时许,谷女士发微博称,自己拒绝接受嫌疑人郎某某、何某某及他们亲友的道歉。对于前述两人的刑事责任,她将“一追到底”。
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12月14日消息,10月26日,自诉人谷某某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到我院提交刑事自诉状及证据材料,以郎某某、何某某捏造事实,通过网络诽谤自诉人谷某某且情节严重为由,要求以诽谤罪追究郎某某、何某某的刑事责任。
前述文章称,法院依法进行了立案审查,在审查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通知自诉人补充提交证据材料,并由我院依职权调取了与本案有关的行政处罚材料。同年12月11日,诉讼代理人向我院补充提交了刑事自诉状及证据材料。经审查,本案符合刑事自诉案件的受理条件,我院于12月14日立案受理。
稍早前,12月14日上午,记者从当事人谷女士处获悉,她的代理律师已到余杭区人民法院处理此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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