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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9 14:50:05|来自: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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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男子在高铁换座遭拒绝后,怒怼邻座女乘客,还说“我身份比你高多了”。8日,记者获悉,男子曾是某私企员工,已退休,自称因年纪大了当时情绪有点激动,没想到事情会演变至此。目前,男子已向对方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道歉,对方也已表示谅解。
据客运段介绍,当时男子座位旁的充电头被他人使用,趁邻座女乘客上洗手间的间隙,他自行换到另一空座上,并把包放到了女乘客的座位上。待女乘客回来后表示,让其把包拿走。该男子却要求对方到他原先座位上坐并称自己要充电,不料对方不愿意换。于是双方产生了矛盾。
6日晚,@上铁合肥客运段官微 回应称,经劝导后两人未再争执,未报警。铁路部门呼吁广大旅客在乘坐列车时遵守社会公德、文明出行,共同维护良好公共秩序和旅行环境。
蚌埠铁路公安处表示,已主动对此事展开调查,已联系上双方当事人、视频拍摄者和列车乘务员,“男子的身份跟网传有出入,只是普通人。”警方的调查结果会及时给予公布。坚决向“霸座者”说“不”!近年来,高铁、长途客车等交通运输中“霸座”现象时有出现。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专家表示,与《合同法》相比,《民法典》在客运合同关于车票的规定中,特别增加了“座位号”这一关键词,其目的就是规制日常生活中不时出现的“霸座”行为。这一规定从无到有,从法律的角度对占座行为进行了定性。无论是侵占了他人的座位,还是无票乘坐、越级别乘坐等行为,都会损害其他旅客或者承运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侵占他人座位的应当归还座位。如果坚持“霸座”,情节严重,构成扰乱列车秩序时,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面临罚款甚至行政拘留。“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高铁是一面镜子,照出每个人的文明素质。“霸座”不仅仅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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