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社会保障卡申领、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等58项事项,今年年底前将实现“跨省通办”。
11月18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围绕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创业和便利企业跨地区生产经营,从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手,以“用户通、系统通、数据通、证照通、业务通”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办理。
方案附件列出了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共140项。
在川渝地区先行先试基础上,2020年底前实现第一批58项事项“跨省通办”,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同步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逐步纳入其他办事事项,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注:1.根据企业、群众需求和业务工作实际,可通过“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一种方式或多种方式组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2.对2021年以后实现“跨省通办”的事项,请市级有关部门于每年12月底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政府办公厅。
率先在川渝地区实现“跨省通办”
细化“跨省通办”事项是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之一。
方案要求,聚焦保障改善民生和助力惠企利企,采用“事项拆分”与“办事情形梳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进行细化分解,梳理社会保障卡申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和结算、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户口迁移、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就业创业、婚姻登记、生育登记等事项和各类跨地区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具体办理情形,优化调整“跨省通办”事项业务规则,根据不同办事情形进一步简化申请表单和办事材料。
方案提出的另一个重点任务是统一“跨省通办”事项标准。方案要求,完善业务分类、办理层级、前置环节等业务要素,推动事项办理规范化运行,在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全渝通办”基础上,将有需求、有条件的服务事项率先在川渝地区实现“跨省通办”,逐步实现同一事项在更大范围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开设“跨省通办”线上服务专区
开设“跨省通办”线上服务专区也是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之一。
方案要求,在“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重庆市“跨省通办”服务专区,作为全市“跨省通办”服务总入口,向个人和企业精准推送“跨省通办”服务。通过“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收件受理、服务检索、办件查询、咨询投诉建议、好差评等功能。
同时,完善“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和应用,开通跨区域“无感漫游”服务,打通电子亮证跨区域互认通道,拓展电子证照应用区域,推动更多“跨省通办”事项“掌上办”“指尖办”。
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海包括推动更多“跨省通办”事项“全程网办”。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全部纳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并依托“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申请人“单点登录、全国漫游、无感切换、一口申报”,由业务属地为申请人远程办理。
按照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原则,进一步改革制约全流程网上办理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推动更多事项“全程网办”。政府部门核发的证照批文,能通过数据共享查询、核验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到现场核验原件。
推行无偿帮办、代办、陪办服务
方案提出的第五个重点任务是设置“跨省通办”线下服务窗口。
方案要求,在市、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两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跨省通办”服务窗口,建立“收受分离”工作模式,打破事项办理的属地化管理限制。
在不改变原有办理事权的基础上,申请人可在“跨省通办”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收件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身份核验,在线推送给业务属地部门,由业务属地审批人员对报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并作出审批决定。对申请材料原件必须进行审查的,通过邮件寄递至业务属地部门完成办理,业务属地部门寄递纸质结果或网络送达办理结果。
畅通“跨省通办”邮政寄递和帮办代办服务也是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之一。
方案提出,完善邮政寄递管理机制,方便企业和群众寄递资料,用“快递跑”取代“群众跑”。聚焦企业和群众普遍关切的异地办理事项,推行无偿帮办、代办、陪办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错时、延时服务,满足不同群体的差异化需求,助力“跨省通办”。
方案的最后一个重点任务是加强“跨省通办”数据共享支撑能力。方案提出建立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推进政府部门内部、部门之间、上下级以及社会第三方数据共享,实现各类数据在政务服务中的共享应用,满足“跨省通办”数据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