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买房子,
最近我们大铜梁的房子是不是降价了???
听说重庆一套一百多平方米的房子
总价却只卖100元
比“白菜价”还“白菜价”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重庆人蔡某明在綦江区文龙街道有一套房产,这套房产面积为132.63平方米,市场价预计至少为60万元以上。今年年初,蔡某明仅用100元的价格就将此套房产售出。
百平米房屋百元卖?
蔡某明为何要贱卖自己的房子?
赶紧跟着一起来一探究竟!
事情经过
原来,2017年,蔡某明和父亲蔡某洪欠下几十万元债务,败诉后为了逃避还债,不仅隐姓埋名、东躲西藏,甚至还玩起了“金蝉脱壳”,而这套估值至少60万元的房产“百元大甩卖”就是出现在其逃债期间。
这出“偷梁换柱”虽然高明,却遇上了执着的法院执行人员。债权人胡某屡次奔波于重庆、贵州等地要求蔡家父子履行法院判决,还钱!无果的情况下,于今年2月向华坪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由于被执行人家在外地,华坪法院执行人员及时向重庆市綦江区执行局寻求协助查询,并前往綦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蔡某明家这套房的信息。
在追查中,执行人员发现这套挂牌二手房的购买人也姓蔡,而且从公安机关查询得到的信息表明,这位买房人就是被执行人蔡某明的女儿。
为防止被执行人蔡某明及第三人蔡某故意再次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华坪法院执行人员马上对这套房产予以查封。
而蔡某称自己在成都上班,房产已归其所有,法院应找她父亲蔡某明追要欠款,她和本案没有任何关系。
最终,在法院和公安的介入下,身负债务的蔡某明主动联系了债权人协商还款事宜,并委托他人于2019年4月9日到华坪县法院全部交清了执行款。
法律讲堂律师表示:判决生效后,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转移隐匿财产属于拒执范围,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那么老赖的哪些行为是在恶意转移财产?
发现了可以行使撤销权吗?
* 与他人恶意串通以降低债务人赔偿能力为目的的转移财产,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诉老赖这种恶意转移财产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对其造成的损失,老赖和串通之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 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比如老赖让欠他钱的亲戚或朋友不要还钱了,债权人可向法院提出撤销权诉讼,撤销老赖的民事行为,执行第三人返还的财产;
* 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债权人也可申请撤销权诉讼处理。
在这里要再次提醒大家
“老赖”可不是那么好当的
除了禁止出入境、限制高消费……
众多惩罚措施之外
更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终极大招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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