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重要通知! 重要通知! 铜梁区开始实行电动车登记了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和通行秩序管理工作,要求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做到“上牌照、有保险、戴头盔、限1人、靠右行”。
(一)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991-2018)规定的技术标准并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合标电动自行车”) (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其他电动两轮车辆(以下简称“超标电动自行车”)
(一)在区公安局15个派出所设置超标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 (二)在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管所设置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 (三)登记地点工作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如车辆所有人无法提交车辆来历凭证和合格证明的,可由所有人提交书面承诺,说明车辆购买的真实渠道、车辆类型及型号等内容。
(二)超标电动自行车从即日起至2019年10月14日,在区公安局15个派出所登记点免费办理超标电动自行车预登记,超标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领取预登记凭证。 (一)合标电动自行车从即日起,经审查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在交巡警支队车管所免费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 (二)超标电动自行车从2019年10月15日起,车主凭已领取的预登记凭证,免费到登记地派出所领取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信息牌。
(一)全市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实施过渡期管理,过渡期为2019年10月15日至2022年10月14日 (二)2019年10月15日后,未申请办理预登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再申请超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也不得上道路行驶。
(一)上牌照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含超标)应当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信息牌。 (二)有保险鼓励电动自行车(含超标)所有人购买交通事故商业责任保险。 (三)戴头盔鼓励驾驶电动自行车(含超标)上道路行驶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 (四)限1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含超标)上道路行驶不得载人。 (五)靠右行驾驶电动自行车(含超标)只能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六)防被盗鼓励安装电动自行车防盗联网设备,以最大限度防范车辆被盗,实现对电动自行车的联网保护。
由于全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办公场地和工作人员有限,望广大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错峰就近办理,以便减少排队等候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