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你正感叹养孩子和工作不能兼顾 也许你因为孩子没人帮带而不敢生娃 也许你正为今后重返职场的困难 而犹豫要不要辞职带娃…… 现在,这些问题国家都替你想到了
5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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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出了三大主要任务: 包括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 加大对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 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同时,也提供了政策保障措施 包括鼓励地方政府通过采取提供场地 减免租金等政策措施 加大对社会力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用人单位内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
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卫健委的调查显示 城市35.8%的3岁以下婴幼儿家长存在托育需求 无祖辈参与照看的家庭托育需求达43.1%
当前多数幼儿园仅接收3岁以上的幼儿 产妇产假结束后, 离幼儿入园也还有长达两年半左右的时间 专业的托幼服务是解决家长后顾之忧的重要手段之一 地方政府要将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 纳入相关规划范围内
意见提出 地方各级政府要 将需要独立占地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和场地建设布局纳入相关规划 新建、扩建、改建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
并且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标准和规范 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 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及配套安全设施 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等 有关标准和规范由住建部于2019年8月底前制定。 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 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 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对虐童行为零容忍 对有些上班族父母来说 带着孩子上班是一件幸福且所盼望的事情 目前,一些企业也办起了托幼园, 但数量相对较少。
意见指出 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 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 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 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 招收2至3岁的幼儿
意见也强调 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 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服务过程加强监管 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 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
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 要根据需求开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 合理确定招生规模、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 将安全照护等知识和能力纳入教学内容 加快培养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人才
将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作为急需紧缺人员 纳入培训规划 切实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法律法规 培训增强从业人员法治意识 大力开展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 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和水平
鼓励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策支持 意见提出 充鼓励地方政府通过采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策措施 加大对社会力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用人单位内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
还将加强用地保障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设施建设 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对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和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用地 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 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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