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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说事] @铜梁家长看过来!2019小学入学政策有新变动?官方回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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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6 14:03:47|来自:重庆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来自 重庆

近日,各家长们的朋友圈里
都在转发一个“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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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消息的内容是在说:

小学入学年龄放宽了!
只要在12月31日前满6周岁
就可以报名幼升小入学


消息内容

      “2019幼升小入学年龄有变化”,由原先的“入学前须年满6周岁,即8月31日以前,满6周岁可以报名”,变更为“入学前该学年内须年满6周岁,即在12月31日前,满6周岁就可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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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很多家长都非常关心这个问题
毕竟早上一年或晚上一年小学
对孩子还是挺有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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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又到幼升小报名时间了
最近好多家长都在问这事!
虽然网上说的煞有介事
但小编还是要告诉你们
这个消息是:
假的!
假的!
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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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向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求证
得知网传消息并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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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这些消息不止出现在我们的微信群朋友圈
网上一搜也是一大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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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流传的版本
甚至打的是教育部的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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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入学年龄,只提到“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未有涉及入学年龄变更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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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适龄儿童介绍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但是截止目前,铜梁区尚未出台2019铜梁幼升小的政策。暂时未知2019年要求如何!但是往年的义务教育招生办法可以参考!


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办法

(一)“正住户籍入学”类报名。
1.报名时间:全区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正式报名时间为7月1日—7月3日。
2.报名对象: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对象为户籍在我区且今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对象为户籍在我区内的应届读满小学修业年限(不受年龄限制)的少年儿童和具有小学学历未接受初中教育的16周岁以下的校外少年儿童。
3.报名办法: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对象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簿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划片对口所属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其中,小学新生还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招名对象,均需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按规定报名办法到对口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类报名。
1.报名时间:全区正式报名时间为7月1日—7月3日。
2.报名对象:具备规定手续,要求离开户籍所在地镇(街)到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和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者。
3.报名手续:
    (1)在对应学区管理中心填报的《重庆市铜梁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异地入学申请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异地入学申请表”);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现居住地的合法有效工作证明(劳动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原件和复印件;
    (3)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市内户籍者为购房或租房手续)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等有关材料;
    (4)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学生入学当年报名时间的前一年,在我区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凭证(社保局加盖鲜章的参保明细);
    (5)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簿原件和复印件(要求用A4纸正反双面复印:1.户籍主页;2.户主页;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页;4.户籍增减页);
     (6)小学一年级报名对象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一年级报名对象需提供小学毕业证书。
4.报名办法: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凡具备规定报名手续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以上规定报名手续到所属学区管理中心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属铜梁工业园区企业员工的随迁子女,由园区管委会指定专人按规定要求统一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登记结束后送教委(中招办)核定实施。报名登记结束后,城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小学阶段根据城区小学(实验一小、龙都小学、巴川小学、金龙小学除外)学位状况,由教委统筹安排。城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初中阶段由实验中学接收。其余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各学区管理中心安排入学。

(三)“其他入学”类报名。
1.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铜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其凭本人和相关单位证明材料,于7月1日—7月3日到教委基教科提出申请,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烈士子女可由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
2.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本区户籍人员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有两种入学方式,一是已完成户籍迁移的,按新迁入户籍地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报名办法办理,享受同等待遇;二是离开户籍所在地居住而未完成户籍迁移的,凭相应手续并参照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办法办理。
3.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委依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法规政策妥善解决。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应当在本学区范围内就学的学生和区教委统筹安排的学生。

(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公办学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其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依法实施缓、免学,学校力所能及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五)民办学校招生入学。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按照核定备案的办学规模,确定当年的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方案,并将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报经教委基教科、财务科、职成教科审定备案后实施。民办学校招生方案于4月20日开始发布招生计划,6月20日起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与公办学校同步。民办中小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采取电脑派位、面谈等方式招收新生。

       以上内容还不清楚的,可咨询所在学区管理中心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由各学区管理中心和教委联系领导及联系科室负责按规定要求组织学区内学校具体实施,教委基础教育科(中招办)负责日常管理,基教科电话:45615486。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教委职业教育科(中职招办)协调相关科室根据职能分工落实常规管理、学校组织实施,职成教科电话:45678050。

各学区管理中心负责统筹实施学区所辖公办初中、小学学校招生工作管理,具体咨询电话如下:

城区学区管理中心:45670680   旧县学区管理中心:45424556 安居学区管理中心:45855369   平滩学区管理中心:45212228 虎峰学区管理中心:45511009   少云学区管理中心:45866050 大庙学区管理中心:45366238   蒲吕学区管理中心:45488048 永嘉学区管理中心:45397166   侣俸学区管理中心:45265859

发表于 2019-5-6 18:03:01|来自:重庆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来自 重庆
如果是真的,大家又会赶在12月31日前去生娃娃,没意义。所以还是不变的好,此项政策已延续多年,培养出千千万万大学生,
发表于 2019-5-6 18:03:15|来自:重庆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来自 重庆
确实应该放宽,下半年尤其9-10月出生的最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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