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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3 18:04:33|来自: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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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阿梨不卖梨 于 2019-4-23 18:10 编辑
公费师范生
学费全免、补助生活费、定向就业
日前,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发布《2019年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的通知》,将面向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为我市27个区县定向培养幼儿园教师316人。其中,铜梁有5个定向就业名额。
据了解,此次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培养学制为5年,学历层次为专科,学校为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招生对象:
1、具有我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市内应届初中毕业生;2、参加重庆市201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暨高中升学考试;
3、中考体检合格。
凡自愿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在4月23日—25日进行分类别报名登记时,自愿选择填报“公费幼师”类别,并在6月1日9:00—10日18:00间,登陆“重庆市中职招生网上录取系统”(http://zzb.cqzk.com.cn/)填报志愿。
相关政策
(一)五年学制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在5年修读年限内,免缴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二)五年学制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毕业后,通过公开择优考核招聘到签订协议区县(自治县)政府举办的幼儿园工作,最低任教服务期限为6年。
(三)五年学制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四)五年学制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本科和研究生,但可在职攻读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五年学制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未满服务期不得向本区县外其他单位流动;服务期满3年,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可在签订协议区县(自治县)政府举办的幼儿园间流动。
(六)五年学制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或服务期内,未能履行协议的,按违约处理。要按相关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并及时办理解约。
咨询电话: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处:13098637962、023-85773009023-85770008、023-85771588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处:18581454509023-62330330、023-62335791023-62333136、023-6233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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