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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8 15:44:40|来自: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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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问政用户:
您好,我在网上看到独生子女从2018年就有独生子女护理假,我想知道这个假是怎么从单位实施到个人的啦?是自己需要向单位申请吗?
卫生健康委员会回复:
根据《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三十条[护理假]老年人是独生子女父母的,患病住院治疗且需要二级以上护理时,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十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独生子女出现以上情况,自己需向用工单位申请护理假,若单位不准假的,可以向人社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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