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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信息] 还在“禁渔期”捕鱼?铜梁已有人因非法捕鱼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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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 10:16:06|来自:重庆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来自 重庆
      俗话说“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眼下,又到了鱼儿产卵繁殖的高峰期,可这些身怀六甲的鱼妈妈,却被一些“有心人”惦记上了!
      近日,铜梁就有人趁着夜色在河中电捕鱼,被民警抓了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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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8日凌晨两点半,巴川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小北海水库捕鱼。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将涉嫌非法捕捞的周某三人抓获,现场查获非法捕捞的鱼47公斤,并扣押了用于非法捕捞的船只、渔网等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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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查,周某三人对非法捕捞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警方依法给予周某三人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及禁渔期法律法规宣传和批评教育。通过宣传教育,三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写下保证书,承诺以后不再进行违法捕鱼。


这,不是个案!

      近日,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局携手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在涪江高楼段开展联合执行检查时发现,有人在涪江合川太和镇米市村2社江段水域非法捕鱼。执法人员当场将正在非法捕鱼的万某抓获,并依法收缴了刺网、延绳钓等捕捞工具。
      据悉,该水域位于合川区与铜梁区分界线位置,地处铜梁区高楼镇和合川区太和镇之间。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刺网、延绳钓等捕鱼工具,并在万某的船上查获非法捕捞的10.26公斤翘壳、石扁头、鲤鱼等。经过询问,万某对其非法捕鱼行为供认不讳。

想趁着天黑

开展“捕鱼大业”

躲避执法人员

小编只想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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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也提醒一下筒子们,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铜梁天然水域将禁止所有渔业捕捞作业,禁止扎巢采卵、挖沙采石,市场上和餐馆也严禁销售在禁渔区或禁渔期捕获的天然水域渔获物。

      在禁渔期或者禁渔区违反相关规定进行捕捞的,将被依法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若发现这些违法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023-45687331(白天);023-45695001(晚上)举报。



发表于 2019-4-2 16:09:02|来自:重庆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来自 重庆
像这种抓倒要重罚,电捕网捕太可恶了。
发表于 2019-4-2 16:09:29|来自:重庆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来自 重庆
抓到了,就该捕了好多,还要买好多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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