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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4 16:13:14|来自: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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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温城山雨 于 2019-1-14 16:14 编辑
近日,重庆市教委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市教委印发的校历规定,从2019年1月26日(腊月二十一)起放寒假,2月25日(正月二十一)正式上课。
中小学期末考试原则上在本学期最后一周进行,任何中小学、幼儿园不得以各种原由提前放假或变相提前放假。
对违反校历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出,将予以严肃处理。因天气等特殊原因造成放假或开学时间变动的,需经当地区县政府同意,并报市教委备案。幼儿园在寒假期间,可根据家长需要,为幼儿提供保教服务。
不得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 不得开展招生报名考试等工作
市教委明确,各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依法从教,严格遵守纪律规定。
一、遵守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
严格控制学生寒假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可根据学生实际布置适量较少的寒假作业。各中小学在寒假期间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不得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班和培训班,禁止教师私自办班、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高三年级如有特别需求,补课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但严禁收取任何费用。
二、遵守规范招生规定
寒假期间,各中小学不得开展招生登记、报名、考试等工作,也不得以任何机构名义举行招生考试。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在假期将校舍及设施设备租借给社会机构、学术团体和个人举办各类补习班、培训班和招生考试。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指导学生过一个有意义的寒假
市教委还要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要结合春节传统节日特点,指导学生过一个有意义的寒假。
1、要积极引导学生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感受和传承春节文化,过好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指导家长围绕家训、家规、家风等,开展传统文化教育,增强传统节日的体验感和文化感。
2、指导学生做好假期生活安排,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各种实践活动,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高自身素质。
3、指导学生自觉遵纪守法,自觉抵制黄赌毒的侵害。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在假期文明上网,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丰富假期精神生活。
4、指导家长尊重子女健康情趣,根据假期特点加强对孩子良好行为习惯和自主管理能力培养。指导孩子积极参加家务劳动、公益劳动、研学旅行活动。树立绿色环保意识,自觉爱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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