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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5 10:39:03|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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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网讯 10月1日起,我县下乡摩托车实行“带牌销售” 。农户在获得“带牌销售”资格的“汽摩下乡”指定店买到摩托车时,只需交纳相应费用,就可以直接把带牌摩托车开回家了。
日前,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为规范下乡摩托车安全管理,方便农民群众办理牌照,在全市各区县试行下乡摩托车“带牌销售”。
摩托车整车销售企业向各区县的“汽摩下乡”备案销售企业和销售商需向市家电办申报下乡摩托车“带牌销售”资格,获得资格的经销商向当地家电办出示资格复印件、备案销售网点清单及其他证件,获得当地家电办及公安交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销售带牌下乡摩托车。
据了解,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即将销售的摩托车进行前置查验、照相、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等确认车辆后,还将经过发车牌号给销售单位、收齐车辆证明资料并装订成册、公安交管部门核实资料后录入信息、制作相关证件等复杂程序,将相关证件交给销售单位。最后,农户购买摩托车时,只需另交纳牌照费、工本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费及保险费,当场就可以得到所购摩托车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的检验合格标志,将有牌照的摩托车开回家了。(记者 张欢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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