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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9 16:45:57|来自:重庆渝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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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区国土房管局消息,铜梁319套公租房12月12日开始申请。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共3个地块,分别是电子园公租房240套、姜家岩公租房23套、八期公租房56套。
申请条件
只要你年满18岁,在铜梁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就可以申请:
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
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就业后的无住房人员;
进城务工以及外地到铜梁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领取征地拆迁货币安置补偿款满5年,且无住房的人员;
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并复垦的农转城无住房人员;
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铜梁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
同时,要提醒的是,即使你符合以上申请公租房的条件,但是你的直系亲属在你所申请的公租房附近有住房资助能力(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是不可以申请公租房的。
怎样申请公租房
需要申请公租房的市民朋友们,需要在2016年12月12日至2017年1月20日(节假日除外)到铜梁区国土房管局公租房申报咨询点(金龙大道往龙兴路前行200米八期廉(公)租房小区16幢底楼16-1号)领表,仍然可以以家庭、单身人士、两人或多人的合租方式申请。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只能申请1套公租房。
准备哪些申请证明材料
在2017年1月20日之前,申请人除需要提供重庆市铜梁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和原件;以及国土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及其直系亲属的现实住房状况证明;还需要根据自身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属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的无住房人员、进城务工及外地来铜梁工作的无住房人员,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收入证明,且在铜梁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属铜梁退休的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按月领取养老待遇证明或由原工作单位出具退休情况证明;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
在铜梁居住6个月及以上住房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证明;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和收入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属征地拆迁安置对象家庭的,提供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并复垦的农转城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文书。
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铜梁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023)4563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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