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上午,市民周婆婆拿着儿子的医保卡去区人民医院看病,缴费时却被收费人员告知:她不能使用儿子的医保卡。周婆婆觉得很纳闷,以前都可以随便用,现在是怎么一回事呢? 24日上午,周婆婆到区人民医院看病,排队付钱时,她像往常一样拿出了儿子的医保卡。“儿子很孝顺,他的医保卡平时都不用,拿给我用,说我身体不好,带在身边方便。”周婆婆说,以前她用儿子的医保卡都能顺利刷卡交费,但当天收费员却客气地告诉她:“医保卡只能本人用,家人都不可以互相使用。”无奈之下,周婆婆只得拿现金付了药费。 记者在收费窗口看到,除了周婆婆,还有不少人拿着家人的医保卡来刷卡交费,均被告知“只限本人使用。”一窗口收费员说,以前可以用家人的医保卡刷卡交费,但现在政策变了,很多市民都不知道,他们每次都要解释半天,有些市民能够理解,有些老年人却听不明白。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区医保局监督科。工作人员解释,从今年9月起,看门诊有一个新增的“药事服务费”,病人只出2元,其余由财政医保补贴,所以医保卡只限本人使用,家人之间不得互相借用,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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