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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撞树 吓死树上睡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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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7 17:42:20|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来自 重庆铜梁县
    核心提示:4月28日下午,刚刚获得公务员省考面试高分的江苏响水男子兴冲冲地驾车回家,由于心情过于激动,不慎撞上路边大树,致使正在树上午睡的陈某当场死亡。法医鉴定,车撞树时造成陈某突发心脏病死亡。经法院调解,这名男子赔偿死者家属6万元。
    中新网盐城5月16日电   江苏响水一男子参加公务员面试考试得了高分,结果心情激动驾车撞上路边大树,致使在树上睡觉的人受惊吓死亡。经过响水法院不断的调解,16日,原被告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万元。
2012年4月28日下午,刚刚获得公务员省考面试高分的路某兴冲冲地驾车回家,由于心情过于激动,不慎撞上路边大树,致使正在树上午睡的陈某当场死亡。后经法医鉴定,陈某并非死于树上摔落,而是车撞树时造成陈某突发心脏病死亡。


    事后陈某家属起诉至响水县人民法院,诉称陈某虽患有心脏病,但身手依旧灵活,经常爬树采桑,事发当天下午采完桑叶躺在树上睡午觉,不料路某驾车撞树致使陈某当场死亡,路某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被告路某辩称自己驾车撞树是事出有因,当他发现车辆偏离路道时,如不选择撞树让车强行停止,则很可能冲进路旁不远的小河内。陈某明知自己患有心脏病还在树上睡觉本身就属于危险行为,被告无法预见和防范,因此这起交通事故应该属于意外事件,不应由被告进行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的突发死亡与路某的撞树行为有一定的因果关系,鉴于交警部门对该事故无法定性,考虑到此案被告无主观故意,且对树上睡人的情况确实无法预见,于是决定争取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此案。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16日,原被告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万元,双方无余纠葛。
发表于 2012-5-17 19:25:26|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重庆 来自 重庆铜梁县
睡觉没有选好地方
发表于 2013-11-29 00:24:58|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来自 Invalid
广告位,,坐下看看
发表于 2013-11-30 10:58:04|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来自 Invalid
支持,楼下的跟上哈~
发表于 2013-12-1 17:27:17|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来自 Invalid
围观 围观 沙发在哪里!!!
发表于 2014-1-9 06:25:13|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来自 Invalid
前排,哇咔咔
发表于 2014-1-13 17:46:18|来自: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来自 Invalid
高手云集 果断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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