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轮换 于 2011-4-23 19:45 编辑
读者姜先生来电咨询:我是南通六建建设公司的农民工,去年4月份起被排往青岛负责修建青岛保时捷4S店工程,辛苦了近半年时间,工程完成后向单位支取工酬,却被告知青岛保时捷拖欠工程款500万,无法发放。昨天是4月19号,我和工友为拿到钱到青岛保时捷4S店钱拉上横幅,后来警察来了,进行调解,对方依然没有还款的迹象,我是从南通到青岛的,如果要不到钱,连回去的路费都没有。请问编辑,我能追回工程款吗?
本报小编:可以的,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诉,根据我国建设工程相关合同司法解释,这项工程完工,也就是你干完活以后,已经交付使用了,视为建筑工程已经合格了,保时捷应该向你支付全部工程款。另外有一点,这个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呢?
读者姜先生:法律途径我们不是没有考虑过,所有有法律效益的依据我们都有,但关键是付诸法律途径的时间太长,一审完了二审……,家里还等着工资给小孩交学费的。工程我们都是保质保量来完成,因为保时捷是国际知名企业,建材我们都是用的最好的材料,在建筑质量上双方都是认可的。而且我们施工的相关书面材料,包括审价报告等证据都是齐全的。
本报小编:既然如此,那对方不但是缺乏合作诚意,也是缺乏法律依据的,你可以搜索青岛市政府05年下发的《青岛市清理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在里面寻找对你有利的法律支撑,继续和保时捷方面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果断拿起法律武器进行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