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重庆市发展改革委了解到,我市已印发《关于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从3月1日起,全面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
(市发改委官网截图)
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是城镇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直接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实体经济运行成本效率。2020年底,国家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在此基础上,我市结合国家政策目标任务近远期目标,分两步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
自2021年3月1日起,《意见》中所列不合理收费项目,没有合法有效政策依据的全部予以取消。市发展改革委已印发《关于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1〕228号),作了安排部署,详细罗列了五个方面取消收费的项目,并明确要求水电气有关企业不得再收费或另立名目收费。
比如:在供水环节,取消供水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在供电环节,取消供电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电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移表费、计量装置赔偿费、环境监测费、高压电缆介损试验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此外,《通知》还针对供气环节、接入工程和其他各类不合理收费项目,都明确进行了取消。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深化公用事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竞争性环节的市场化,提升对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有效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降低城镇经济社会运行基础成本,不断提高水电气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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