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曝光台
铜梁第三期违法建筑户名单
将被依法停水停电停气
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及《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第282号令)的相关规定,对在建违法建筑,负有查处职责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停止建设并限期自行消除违法建筑。对拒不停工或者逾期未自行消除的,将通知供水、供电、供气、物业服务等企业依法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依照《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第282号令)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就因拒不停工或者逾期未自行消除违法建筑而依法停水、停电、停气的违建当事人予以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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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区城市管理局呼吁广大市民朋友:违法建筑不仅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更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影响着城市形象。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规守法,携手呵护好我们共同的生活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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