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开始,你乘坐长途客运车至少要多掏5角钱。昨天,市物价局、市交委联合发布通知,从明天零时起,调整市内公路旅客运输的燃油附加标准,营运里程25公里(含)以内,向每位旅客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从0.5元调整为1.00元。
“燃油附加的费用,由汽车客运站代收代付,但是燃油附加必须在客票上单独标示,并在乘客购票时与票价一并收取。”市物价局要求,每个汽车客运站应该将收取的燃油附加,全额按月返还给车辆实际用油经营者,同时,还应该将这个消息详细地张贴在车站醒目的地方进行公示,让乘客和经营者都了解到这个信息。对于乘客要往返地点的里程以及燃油附加额的标准,也应该有详细的标注,这也便于乘客自己算账。 市物价局还要求,各级价格、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路客运价格的监管。两节即将来临,也会为客运带来高峰期,如果发现有违反现行票价政策、擅自提高燃油附加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会被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