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过节了,
大家都回家装修新房了!
不过要注意的是,
建筑垃圾随意倾倒要遭罚款!
据悉,今年以来,铜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查处了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施工单位以及个人共22起,罚款金额达15万余元。其中,一家施工单位罚款金额高达10万元。
这不,近段时间就有两起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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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铜梁市民驾驶一辆三轮车,在夜色的掩盖下来到邻水人家小区附近偷偷倾倒建筑垃圾,被正在巡查的执法人员发现,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了其乱倾乱倒的行为。
据了解,当事人是特意从自己店中将废旧家具、玻璃渣等建筑垃圾运输到此处倾倒。在了解情况后,执法人员向当事人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当事人对其倾倒的垃圾进行限期清理,并对其驾驶的三轮车进行登记保存,之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
日前,有市民投诉中兴东路166号人行道上堆放大量建筑垃圾,经执法人员核实,确认这些建筑垃圾是重庆来新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装修办公室后倾倒,铜梁区城管执法支队依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条对施工方重庆喆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处罚金10000元。
铜梁区城管局郑重提醒: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并且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由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违者将依照相关法律重处。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相关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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