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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0 09:08:39|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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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网讯 近日,我县出台了《铜梁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对城乡低保申请、审批、管理作出了详细规定,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将难以再用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低保金。
据县民政局介绍,目前我县城乡低保申请、审批、管理的参照依据是《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办法》。随着低保工作的逐步深入,我县低保工作出现了低保家庭收入核实难、监督处罚落实难、享受低保退出难、低保工作工作人员责任不明确等问题。
新出台的《铜梁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为我县低保工作实现“应保尽保、不应保不予保”提供了政策依据。据了解,该办法具有政策的可操作性,如该办法明确规定了不属于城乡低保的范围的6种情形,如有劳动力而不从事生产经营劳动的农村居民,家庭财产状况、消费水平明显高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等。办法还规范了城乡低保申请、审核、审核、审批和发放程序,强化了监督管理机制,明确了举报奖励制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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