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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铜梁区在职中小学教师 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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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0 17:05:12|来自:重庆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来自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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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
《铜梁区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通知

各学区管理中心、中小学:

        现将《铜梁区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遵照执行。

      铜梁区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8〕44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教师〔2018〕18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精神,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印发重庆市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师发〔2018〕8号)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树立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治理范围

在职中小学教师


二、治理内容

(一)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二)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

(四)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名义组织的有偿补课。



三、治理安排

专项治理分为集中治理和巩固提高两个阶段。其中集中治理阶段为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分为四个环节;巩固提高阶段为2019年5月至8月。

(一)第一阶段:集中治理

1.动员部署(2018年12月)
区教委根据实际,制定集中治理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迅速动员部署。各级给类学校要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精神,使中小学校广大教职工了解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要求,充分认识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区内广播、电视、新闻等媒介,以及学校园网、广播、橱窗、展板、电子屏幕等形式广泛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各中小学将组织学习相关照片及宣传照片打包于12月底交学区管理中心汇总后上传基础教育科316办公室,邮箱tljwjyk@163.com

2.自查自纠(2018年12月)
       各中小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邀请社会有关部门帮查等多种形式,找准线索、摸清事实、有错必纠。对于自查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集中梳理,分析原因,列出整改时间,指定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对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加强引导,要求立即自行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并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对有禁不止,继续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处理。1月10日前,各学校将自查自纠情况通过书面形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交学区管理中心汇总后交教委316办公室。
       区教委建立完善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工作机制,设立公开的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对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投诉、举报。对有明确线索的投诉、举报,及时核查并公开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有偿补课投诉举报电话:023-45678013、023-45615486。

3.全面检查(2019年1月-2019年3月)
       成立专项督查组重点紧盯节假日、双休日等时间节点,对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开展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明察暗访,及时深入了解有偿补课情况,要重点治理在课堂上有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总结评估(2019年4月)
各学校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认真总结经验和剖析典型案例,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

(二)第二阶段:巩固提高
2019年5至8月,尤其是7月、8月暑假期间,要进行“回头看”,检验集中治理成效。各中小学校要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发力,把治理有偿补课活动作为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之一,强化措施,常抓不懈,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有效杜绝有偿补课现象发生。


四、责任追究

(一)对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造成严重影响的学校,追究学校和学校所在学区管理中心的监管责任,并在全区通报批评。

(二)对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或者被发现并查实但不及时按规定处理的中小学校,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取消主要领导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和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造成严重影响的,根据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三)对在职中小学教师违反《重庆市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规定》的,一经查实,一律退回有偿所得。并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给与相应的处分和其他处理。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其他处理包括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类学校是本校专项治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做到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抓落实,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乱收费行为。

(二)做好宣传,提高认识。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相关法规,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维护人民教师高尚师德的风貌,传播教育正能量,进一步增强在职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的自觉性。

(三)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各级各类校要将专项治理与全面深化师队伍建设改革紧密结合,压实各级责任,加大督查力度,通过明察暗访、专项工作会等形式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要及时宣传专项治理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认真总结,完善制度,形成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监察监督长效机制。


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2018年12月5日

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18日印发
本帖由 婷哥超酷 于 2019-1-10 17:0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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