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2-7-2 14:47:39|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来自 重庆
重庆市政府2011年2月提出的一个城市旅游口号,具体执行由重庆市旅游局和宣传部在全球范围内执行宣传口号为“重庆,非去不可”。“重庆非去不可”一亮相,便引起极大关注。 目前,“重庆非去不可”的中文域名已注册。在第十五届中国重庆都市旅游节开幕式上,“重庆,非去不可”这一口号隆重宣布并正式使用,迅速提升的关注度带来了实在的效益。据了解,2011年重庆市接待国内外旅游者2.22亿人次,同比增长37.3%;实现旅游总收入1268.62亿元,同比增长38.22%。市旅游局称,上述主要旅游指标增幅均为重庆市旅游发展历年之最,居全国前列、西部第一。从2012年重庆市旅游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该市今年将完成“重庆非去不可”知识产权保护及商标注册工作,预计投入5亿元宣传“重庆非去不可”。
|
|